关键字:
类别:
不限类别
内网登陆
新增分类1
新增分类
所务会纪要
质量体系文件
纲领性文件
程序文件
操作指导文件
通知通告
所内文件
内部信息
其它
信息查询
无公害畜产品
无公害畜产品产地
兽药GMP认证企业
检验报告查询
兽药经营企业
兽药产品
饲料生产企业
饲料添加剂产品
相关机构
质量信息
兽药质量
饲料质量
畜产品质量
质量通报
监督管理
兽药监督
饲料监督
畜产品监督
监管计划
当前计划
省局计划
农业部计划
审批指南
兽药审批
饲料审批
网上培训
首页网上培训
行政执法培训
兽药知识
饲料知识
畜产品安全知识
相关知识
专家论坛
检测技术
专家观点
领导讲话
标准规范
首页标准规范
兽药标准规范
饲料标准规范
畜产品安全标准规范
相关标准规范
政策法规
首页政策法规
兽药政策法规
饲料政策法规
畜产品安全政策法规
相关政策法规
认证认可
首页认证认可
饲料认证
检测机构认证认可
无公害认证
GMP认证
检验测试
企业之窗
饲料生产企业
兽药经营企业
兽药生产企业
首页企业
新闻发布
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重要新闻
范围:
标题
内容
标题和内容
时间:
不限时间
最近三天
最近一周
最近一月
最近半年
重要新闻:
·
全国饲料质检体系实验室比对考核技术研讨培训班...
·
2010年上半年辽宁省畜产品安全形势分析会议...
·
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组织召开2009年全省兽药饲...
·
努力构筑饲料安全防线
·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更多...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
2006-05-19 12:01:32
(已经被浏览1232次)
.
.
.
(一)申请拟生产饲料添力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市级饲料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市饲料办初审后同意的,以文件形式报省畜牧局。
(二)受理省畜牧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的,以函的形式委托省饲料工业协会(省饲料技术推广站)进行审查。
(三)审核省饲料技术推广站(以下简称省站)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按《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省局函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实地考核。合格的,形成审查结论并将申请书和现场考核材料上报省畜牧局。
(四)上报省畜牧局收到全部材料后,根据评审组结论,对符合要求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
(五)费用审查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六个月内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向省畜牧局提出换发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其程序与申请生产许可证相同。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 申请书
请到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